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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條款及細則

目錄

  1. 適用範圍
  2. 合約訂立
  3. 取消權利
  4. 價格及付款細則
  5. 送貨及派送細則
  6. 保留所有權
  7. 保養
  8. 兌換活動禮券
  9. 兌換禮品券
  10. 另類排解糾紛方法

1) 適用範圍

1.1 此等 kybun AG(以下簡稱「賣方」)公司之一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消費者或交易者(以下簡稱「客戶」)與賣方就賣方網上商店所見之一切商品及/或服務所簽訂的一切合約。除非另有規定,否則客戶將被反對自行加入條款。

1.2 關於禮券之購買,除非另有明確協議,否則此等條款及細則將相應地適用。

1.3 關於與禮券交付相關之合約,除非另有明確協議,否則此等條款及細則將相應地適用。

1.4 根據此等條款及細則,客戶即為進行合法交易之任何自然人,其目的既非以商業為主亦不屬於自僱商業活動。根據此等條款及細則,交易者即為進行合法交易時,任何具有法律行為能力並從事商業或自僱商業活動之自然人、法人或合夥人。

1.5 此等條款及細則所指之數碼內容,並非全指儲存於實體媒介中並以數碼方式產生的數據,其由賣方授予一般條款及細則所明確定義的特定用途權利時提供。

2) 簽訂合約

2.1 賣方網上商店中的產品描述並不構成賣方的有約束力的要約,其目的僅為讓客戶提交有約束力的要約。

2.2 客戶可透過賣方網上商店提供的網上訂購表格提交要約。將所選貨品及/或服務置於虛擬購物籃並完成訂購程序後,倘若客戶點擊按鍵完成訂購程序並提交要約,則客戶會就購物車內之貨品及/或服務提交具法律約束力之要約。客戶亦可經由電話或電郵向賣方提出要約。

2.3 賣方可於五天內接受客戶的要約,

  • 方法為發出書面確認書,或以書面形式發出訂單確認書(傳真或電郵);就此而言,以客戶收悉訂單確認書為準,或
  • 透過將所訂購之貨物交付予客戶;就此而言,以客戶收取貨物為準,或
  • 要求客戶下單後付款。

倘上述幾種方法均可適用,則合約會於上述其中一種方法最先發生時簽訂。倘若賣方於上述時限內未接受客戶的要約,則應當作拒絕要約,客戶將無須再受其意向聲明約束。

2.4 倘若客戶於下單時選用「PayPal Express」,付款的處理會由付款服務供應商 PayPal (Europe) S.a.r.l. et Cie, S.C.A., 22-24 Boulevard Royal, L-2449 Luxembourg(下稱「PayPal」)負責。所適用之 PayPal 使用條款請見:https://www.paypal.com/ie/webapps/mpp/ua/servicedescription-full?locale.x=en_IE.

倘若客戶沒有 PayPal 帳戶,所適用之無 PayPal 帳戶下付款的條款請見:https://www.paypal.com/ie/webapps/mpp/ua/legalhub-full?locale.x=en_US.

倘若客戶選用「PayPal Express」作為付款方法,則其點擊按鍵以完成下單程序時亦會向發起 PayPal 付款指令。於此情況下,賣方於客戶點擊按鍵以完成下單程序並啟動付款交易時即會表明接受出價。

2.5 倘若透過賣方之網上訂購表格下單,則合約的文本內容將由賣方儲存,並會於客戶提交訂單後,將該合約連同條款及細則以文本方式寄予客戶(例如透過電郵、傳真或信件)此外,合約內文將儲存於賣方的網站,客戶可透過輸入相應的登入資訊,以受密碼保障的客戶帳戶找到該網站,前提是客戶下單前已於賣方的網上商店創建客戶帳戶。

2.6 客戶在透過賣方的網上訂購表格提交具約束力的訂單前,可細心閱讀屏幕上的資訊,以檢查所輸入之內容有否出錯。瀏覽器的放大功能可放大屏幕畫面,或會是找出輸入錯誤的有效方法。
客戶可於電子下單過程中使用一般的鍵盤及滑鼠功能改正數據,直至按下按鍵結束下單流程為止。

2.7合約簽訂僅提供英文。

2.8 訂單處理及聯絡通常透過電郵和自動化訂單處理進行。客戶有負任確保其為處理訂單而提供的電郵地址正確無誤,讓賣方發出的電郵能夠由此電郵地址接收。倘若客戶有使用垃圾郵件過濾器,則客戶尤其有責任確保賣方或賣方就處理訂單所委託之第三方發出的電郵均可送達。

3) 取消權

3.1 客戶擁有取消權。

3.2 賣方所提供的取消方法中,詳述了取消權的詳情。

4) 價格和付款細則

4.1 除非賣方的產品描述中另有說明,否則所顯示的價格均為包括了法定銷售稅的總價。運費(如適用)會在各自的產品描述欄表明。

4.2 可使用賣方網上商店明示之方式付款。

4.3 倘若雙方同意以銀行轉帳方式預先付款,合約簽訂後即需付費,除非各方已議定稍後的到期日。

4.4 採用 PayPal 所提供之方式作出付款時,該付款會經由付款服務供應商 PayPal ((Europe) S.a. r.l. et Cie, S.C.A., 22-24 Boulevard Royal, L-2449 Luxembourg,以下簡稱「PayPal」)處理,所適用的 PayPal 使用條款請見:https://www.paypal.com/de/webapps/mpp/ua/useragreement-full.

倘若客戶沒有 PayPal 帳戶,適用於非 PayPal 帳戶付款方式的條款便會生效。相關細則請見此網站:https://www.paypal.com/de/webapps/mpp/ua/privacywax-full

5) 運輸及派送細則

5.1 除非已另行同意,否則貨品通常會於派送路線途中派送至客戶所指定之送貨地址。處理交易期間,以賣方訂單處理中列明的地址為準。

5.2 倘若所分配之運輸公司因無法送貨予客戶而將貨物退回予賣方,客戶需承擔送貨失敗之開支。倘若客戶成功行使其取消權,如送貨因超出控管者控制的情況或客戶暫時受阻而其無法收取所獲提供之服務,則此細則並不適用,除非賣方已提前一段合理時間就該服務通知客戶。

5.3 因物流理由無法個人提取。

5.4 禮券會按以下形式提供予客戶:

- 經電郵

6) 保留所有權

倘若賣方提供提前送貨,其將保留所送貨物之所有權,直至所欠的購買金額已經付清。

7) 保養

7.1 倘若所購貨品有所不足,法定條命規定的保養服務將適用。

7.2 客戶需就任何明顯的運輸損毀告知貨運代理,並需就該情況通知賣方。倘若客戶不遵守,其根據法定或合約權利所作出之與瑕疵相關的索償將不受影響。

8) 兌換活動禮券

8.1 賣方於推廣活動期內免費發行的禮券僅於特定期間有效,並且不可由客戶購買(下稱「活動禮券」),僅可於賣方的網上商店及於指定期間內兌換。

8.2 個別產品或會因活動禮券的條款而從禮券活動中被豁除。

8.3 活動禮券僅可於訂購流程結束前兌換。不可於付款後抵銷已付金額。

8.4 每張訂單只可兌換一張活動禮券

8.5貨品的價值最低必須達至禮券的價值。賣方不會退還禮券餘額。

8.6 倘若活動禮券的價值不足以支付訂單,客戶可選用賣方所提供之其餘付款方式支付差價。

8.7 活動禮券的金額不可兌換為現金,亦無任何利息。

8.8 倘若客戶行使其合法取消權並退還由活動禮券全額或部分支付的貨品,則活動禮券將不會被兌換。

8.9 活動禮券僅可由獲發活動禮券的人士使用。不可將活動禮券轉讓予第三方。賣方有權(但無義務)檢查相關禮券持有人的所有權。

9) 兌換禮品券

9.1 可於賣方網上商店的禮券(下稱「禮品券」)僅可於賣方網上商店兌換,除非禮券另有規定。

9.2 禮品券及禮品券之餘額,可於購買禮品券當年後計起的第三年年尾或以前兌換。餘額將被存入至客戶的禮券帳戶。

9.3 禮品券僅可於完成下單程序前兌換。不可於付款後抵銷已付金額。

9.4 禮品券僅可用於購買商品,不可用於購買其他禮品券。

9.5 倘若禮品券的價值不足以支付訂單,客戶可選用賣方所提供之其餘付款方式支付差價。

9.6 禮品券的金額不可兌換為現金,亦無任何利息。

10) 另類排解糾紛方法

10.1 歐洲聯盟委員會於其網站提供下列通往 ODR 平台的鏈結:https://ec.europa.eu/consumers/odr.

此平台應為庭外排解糾紛方法的入門點,用於處理由網上銷售及客戶與交易者間之服務合約衍生之糾紛。

10.2 賣方沒有義務也沒有準備到另類糾紛解決實體席前參與糾紛解決程序。